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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菊芳委员:发挥藏药等民族医药作用 保留特色开发
- 发布时间:2017-03-04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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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2016年12月底,《中医药》法的颁布,中医药包括民族医药的政策引来红利期。3月3日,全国政协委员、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雷菊芳提交了系列提案,主题为发挥民族医药特色,允许保留民族药常用剂型特色开发。
雷菊芳对财新记者表示,在健康扶贫中发挥民族医特色,有利于减轻病人负担与社保兜底负担。如治疗风湿病,藏药浴一年两个疗程,一个疗程的花费大约2000-3000元,年费用约6000-7000元,在基层医疗机构治疗,这笔费用国家能报销85%左右,个人仅需承担约1000元;而在城市大型医院治疗风湿病,一年要进行多个疗程,一个疗程的花费大约2-3万元,国家的报销比例约为40%-50%,不仅患者负担加重,国家医保负担也增加了。
《中医药》法中提出可以开发“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药复方制剂”,实施细则也提出“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雷菊芳表示,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制定民族经典名方注册技术细则时,要充分考虑民族药常用剂型特色,允许保留特色开发,防止一刀切。
“藏药现代化的进程远远落后于中药现代化的进程,因此不能用同一个标准来衡量藏药和中药的改剂问题。”雷菊芳表示,如藏药多以丸散等固体制剂形式使用且药量小,遵照传统工艺适合做成丸、片、胶囊等剂型。还如外用给药是藏医特色,应该鼓励保留藏药外用经典剂型存在,以利传承和保护特色。
中药现代化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80年代,尤其是在上世纪90年代末至2005年以前,中药企业利用现代制药的技术针对传统中药不足进行了改进和升级,大量的改剂品种获得了批准,也带动了中药市场的繁荣。比如天士力的复方丹参滴丸、康缘药业的桂枝茯苓胶囊等产品都是改剂比较成功的例子。
反观藏医药的现代化史,仅仅不到10年的时间,而且由于藏药厂的技术和意识的问题,“藏药根本没有来的及利用现代化的制药技术进行品种改造,享受当时的药审政策和技术升级的红利,例如允许剂改,就被政策彻底拒之门外,显然是有失公平的。”雷菊芳表示,藏药部颁标准的200个品种中,有胶囊、片剂、颗粒剂等现代剂型的仅10个左右。
由于地理环境和历史的原因,藏药中的许多成药品种以散剂居多。“藏药部颁标准中收载的200个品种中就有90多个是散剂。”雷菊芳表示,这些散剂品种是藏医药智慧的结晶,在藏区有着上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应用历史,也是符合藏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游牧为主等特点的“简、便、廉”的剂型,但是散剂目前在内地已经很难推广应用,实际上现在的胶囊、压丸等制剂工艺非常容易地就可以在不影响疗效的情况下解决剂型问题。
除此之外,藏药还有很多汤丸、汤散的形式,实际上做成颗粒不仅不改变实质工艺,保持疗效,还更方便服用。雷菊芳表示,但按照现在的审评要求,改剂品种是不被鼓励的,不同剂型之间单单顺应性提高还不够,往往得符合优效才可以,这样无意中把藏药通过剂型改造使之符合内地的市场要求的道路给堵住了。
民族医药不仅积累了众多的方剂和特色药物,还积累了大量的具有民族医特色的“简便效廉”的治疗技术,如藏医的涂抹法、药浴法,苗医的药针疗法等。按照审评法规的规定,对外用药的剂型变革、口服变外用等问题上要对改剂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安全性等做出解释。
“但是,这些关注点对于局部外用药来说,并不完全合理。”雷菊芳表示,因为透皮理论对局部止痛药并不完全适用,换言之,常规的透皮入血的检测方法并不完全适用于传统的外用止痛药。因为有研究发现,局部外用止痛药止痛作用与局部皮肤的神经纤维的激动有关,并非过去理解的透皮之后再抗炎镇痛,同样现在的药效评价方法多是用于评价全身给药的止痛效果的,并不是评价局部疼痛的。
这一审评规定导致某种程度上使得外用药的改革之路更难于口服药。“这与美国现在的对含已知目录内的有效成分的局部外用药实行宽松的备案制的做法大相径庭。”雷菊芳表示,同样,日本非处方药市场上局部止痛药也是琳琅满目,以至于很多国人到日本购买外用药,这与其在局部外用方面的政策分不开的。
雷菊芳认为,外用治疗作为藏医药的一个特色,贴法、浴法、涂法、敷法等源远流长,具有丰富的方剂储备、临床应用经验和临床价值,非常适合利用现代技术发扬光大,做成各种不同的安全有效的外用剂型以丰富现在的临床治疗方案,但这一设想在现行的法规下很难实现。
报道媒体:财新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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