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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菊芳:经典名方目录不能少了民族医药
- 发布时间:2017-02-20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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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2016年末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提出要重视我国中医药经典名方的开发,这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民族医药也是我国中医药的重要组成,《中医药法》就明确指出:“本法所称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因而,重视中医药经典名方的开发,其中也涵盖了民族医药中经典名方的开发。
古代经典名方,是指至今仍广泛应用、疗效确切、具有明显特色与优势的古代中医典籍所记载的方剂。《中医药法》指出,经典名方的“具体目录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这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了“目录”是经典名方开发的先决条件。据我们了解,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中医中药在经典方的整理和论证方面已经有了数年的工作基础,中医经典方目录的制定也在有关部门的领导和组织之下紧锣密鼓地进行。但目前的中药经典方目录的研究工作中并未启动民族药经典方目录的部分,这样势必导致民族药在经典方的开发中再次落后。
众所周知,民族药中以藏蒙维等代表的民族药具有完善的医药理论体系和典籍。以藏医药为例,公元八世纪的《四部医典》有443个经典方剂,绝大部分还在临床使用,但被开发成国药准字的处方仅有几十个。这些经典方剂历经临床实践检验而还在当前藏医医院中广为应用,说明了其疗效优势和旺盛的生命力,非常值得予以开发利用。
为此我们呼吁,中医药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制定古代经典名方目录时,务必根据《中医药法》的精神,对符合规定的民族医药古代经典名方平等、公正地对待,加快民族医药经典名方目录的研究和出台。
(雷菊芳全国政协委员、奇正藏药董事长)
报道媒体:人民政协报
报道网址:http://www.vbp.www.rmzxb.com.cn/c/2017-02-22/13566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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